您好,如果装修中出现增项(按实结算项、预算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业主主动提出的增项除外),是需要您与装修公司双方认可,并签订施工变更单后才能施工的。所以针对您的问题,会有两种不同情况,处理方法也不同。第一种,您已签字确认增项的制作。那么您需依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第二种,您尚未签字确认,那么您可查看合同中是否有“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增减项预算价5%”该项条款,如果有此项条款,则您顶多只需额外支付增项预算的5%;如果没有该项条款,则建议您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实际测量,并核对工程项目与原始报价预算是否存在重复收费项,将有水分的项目款排除后再行确认。